绵阳直聘
梓潼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2-09-19 10:10 浏览:679

根据工作需要,梓潼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女警1名、男警2名);

(二)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法院工作;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条件;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有其他不适合进入人民法院从事聘用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20至32周岁(2002年8月至1990年8月出生);

2.聘用制司法警察身高:女160以上;男170cm以上;

3.文化程度:原则上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聘用制司法警察中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凭;书记员在同等条件下法律、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专业优先;书记员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2.报名咨询电话:梓潼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16-8222163;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发生所留信息错误、通讯不畅、未带齐相关资料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考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或体能测试时间,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

(二)考试

技能体能测试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1.技能体能测试。(1)聘用制司法警察体能测试1000米中长跑、100米短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2)书记员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和听写操作。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技能体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在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司法警察辅警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四)考察

对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均为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现实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与梓潼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职责、劳动纪律和义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等,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按合同约定和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2100元。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场所要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码,核验风险城市旅居史,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测试、体检环节均需核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验风险城市旅居史,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本公告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22163 张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19982720021(院督察室刘老师)

 

梓潼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7日

 

来源:http://www.zitong.gov.cn/xwzx/gggs/35482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