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公安局决定招聘7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辅警65名(其中,男55名、女10名);
2.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勤务辅警1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7日-2003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特巡警支队年龄应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同等条件下,具有绵阳市(含各县、市、区)常住户口的优先;
4.男性勤务辅警身高不低于170cm;
5.双眼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4.8;
6.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身高可适当放宽,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26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文末添加小编领取
3.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文末添加小编领取)和提供的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年工资总额不低于4.8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由绵阳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61-2498200
文末添加小编领取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