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直聘
江油公安招聘43名警务辅助人员!
日期:2021-09-02 10:12 浏览:367

根据工作需要,江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绵阳市内户籍且在江油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家族精神病史,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

6.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7.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告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江油市公安局406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系复员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集中组织。

1.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100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项目:10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项目:8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总成绩由面试成绩的5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50%构成,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警察院校毕业生、部队复退军人、特殊专长优先原则排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是否递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招聘人员信息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ou.gov.cn)和江油市公安局(公安内网)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查阅。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工作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两个月。


(三)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予以按期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满的月待遇33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今后根据工作年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社会保险。因工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享受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实施,全程接受江油市纪委监委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 0816-3257391

报名咨询电话:李警官 136996095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来源:江油公安公众号